REACH認證
一、什么是REACH法規?
歐盟《關于化學品注冊、評估、許可和限制的法規》(簡稱“REACH”)已正式實施。根據該法規要求,歐盟委員會將建立統一的化學品監控管理體系,并于2012年前完成所有相關化學品的管理?!癛egistration,Evaluation and Authorization of Chemicals,化學品注冊、評估、許可和限制”,是歐盟對進入其市場的所有化學品進行預防性管理的法規。REACH法規將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實施。
與近年來歐盟實施的各項指令相比,REACH法規的影響范圍更廣,它將歐盟市場上約3萬種化學產品及其下游的紡織、輕工、制藥等產品分別納入注冊、評估、許可3個管理監控系統,未納入該管理系統的產品不能在歐盟市場上銷售,REACH是歐盟對進入其市場的所有化學品進行預防性管理的法規。
REACH法規將產品分為以下三類:物質、混合物和物品,影響到幾乎所有投放歐盟市場的產品,包括化學品、材料、零件和消費品等產品。REACH豁免的產品僅限于受歐盟各成員國制定的其他條款規定的產品,如國防用品、醫藥用品、獸用藥品和食品等。
二、歐盟化學品委員會(ECHA)不斷更新SVHC物質:
歐盟化學品委員會(ECHA)根據化學評估,將一些高風險化學品列入高度關注物質候選清單(Substance of Very High Concern,簡稱SVHC),供應鏈所有環節的參與者均需要提供涉及SVHC的數據信息。ECHA于2008年10月28日正式公布了首批15種SVHC清單,至2020年6月25號陸續正式公布了共23批209項SVHC,依據ECHA的規劃,在后續的時間里將會不斷地公布新的SVHC。
一旦產品中SVHC含量超過0.1%,那么供應鏈中涉及到的各環節供應商都需要履行傳遞信息的義務;如果產品中所含SVHC年生產或進口總量超過一噸,那么生產商或進口商需履行通報的義務。
三、什么是SVHC物質?
SVHC,即高度關注物質,來源于歐盟REACH法規。根據REACH法規第57條款,SVHC按照以下標準來確定。非常高的關注度物質的物質,危害嚴重的后果。滿足條件的物質,可被放置在一個列表。
對于滿足REACH第57條規定的物質通常被認為是一種高度關注的物質(SVHC-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對于此類SVHC的物質,并且滿足以下條件,按照REACH第7條第(2)款的要求需要進行通告:REACH檢測,今后歐洲化學品管理局將根據情況逐步增加SVHC清單中的物質。
所有在歐盟境內生產或者進口到歐盟境內大于1噸/年化學物質的企業都需要對其生產或進口的化學物質向歐盟化學品管理署進行注冊。任何物質,如果可能對人類健康或環境造成風險,則會被官方評估,甚至列入授權/限制清單。
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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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 | 授權候選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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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 | 授權清單(附件X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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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 | 限制清單(附件XV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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